举报方式
一、受理范围
1、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纪委受理的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和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相关规定,应当由监察处受理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二、举报原则
检举、控告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检举、控告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注意事项
1、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2、书写举报内容,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
3、对反映问题不是举报受理范围的,如署实名反映,由纪检监察室统一整理后,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四、信访举报途径
1、信函举报:贵州省凯里市凯开大道1009号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556000
2、面谈举报: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
3、电话举报:0855-3930388
4、Email举报:qdnzyjw@163.com
5、网络举报链接: